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泽巨做客常德政府网站《嘉宾访谈》节目,与各位网友一起畅谈当前网吧、出版物市场、广播电视、网站监管执法工作,并就市民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交流。请各位网友积极跟帖留言,我们将从跟帖的网友中选择1~2名网友,现场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访谈过程中我们将尽可能做出详尽解答。
访谈时间:10月31日 15:30
访谈地点:常德市政府访谈嘉宾室
访谈形式:全程视频直播
主持人 :一座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一扇百姓了解政府的窗口,倾听市民心声,解答市民难题。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嘉宾访谈室。我是主持人邓婷昀。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泽巨龙局长你好!
龙泽巨: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在常德政府网“嘉宾访谈”栏目和大家一起交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文化监管工作的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那么今天来到访谈现场的嘉宾还有
陪同嘉宾: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伍作春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执法一科 张士强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 斌
主持人:首先请龙局长介绍一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基本情况及其工作职责。
龙局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是顺应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我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成立的。
2010年3月,市委、市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委〔2010〕6号)中明确:组建市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级别为正处级。将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履行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行政执法机构。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办公地点现位于市朗州路545号(原市国土局院内),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组织开展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负责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
(七)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八)受理出版物鉴定,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九)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大案件。
(十)负责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并查处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行政复议和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持人:我们知道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那么请龙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今年的主要工作。
龙局长:今年以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着力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创新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文化市场的管理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既文明公正又富有成效。到现在为止,市局直管区域,网吧基本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出版物市场基本杜绝非法出版物问题。
一、以创文为中心,唱响主旋律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常德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常德今年的中心工作,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之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依法维护消费者文化权力和国家文化安全。具体落实到我们的日常监管事务中,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性网吧”和“杜绝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积极稳妥地解决好文化市场方面的敏感、热点问题。
1.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加强经营性网吧监管。一直以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一直是社会诟病最多的热点之一,也是领导批评最严厉的问题之一。今年来则不同 ,领导肯定多,市民反映少。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局从基础工作做起,做到“三个到位”。首先是宣传到位。我们借助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动力,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网吧迎检标准印发给每个业主,由执法人员每家每户上门宣传解读,并现场督促整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经过反复宣传,业主思想统一了,管理起来也主动配合了。6月15日,我局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对市城区网吧在创建期间实行了零点断网,业主支持配合。其次是责任到位。对市局直管区域200多家网吧,实行“包保到人”责任制,每个执法人员都责任到店,姓名上牌。同时认真落实“一日两查”制度,即每天巡查规范经营情况两次,查有无未成年人上网,查是否履行实名登记,查是否运行绿色上网软件,查安全设施,查卫生状况,查文明上网等。同时我们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5-9月多次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了我们整治网吧、规范网吧的力度。“两查”之外还有督查,局领导和监察室人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和监督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再次是查处到位。今年以来,坚持日查夜巡,及时纠正网吧的违规行为,对发现问题和群众的举报,做到即查即复,据统计1-8月,共稽查立案和受理举报立案100 起,查处违规网吧110 家,其中停业整顿20家。现在城区网吧基本能够依法经营,规范有序,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网吧没有扣分。
2.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完成了五个专项行动,确保我市出版物市场三条底线。一是积极开展了著作权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此项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单位)835家,共办理案件9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联合办理的案件被国家版权局评为二等奖,共收缴盗版出版物2500册。二是开展了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专项行动。三是开展了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收缴涉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12册,非法印刷复制品6000册。四是开展了净化出版市场专项行动,检查经营单位170多家,查缴非法出版物2000册,查处违规企业4家。五是开展了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印刷盗印出版物企业。同时,我们还加强对校园周边的书店、报刊亭、出租书屋的巡查,确保无危害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口袋书等非法出版物。由于我们长期坚持,并且严厉打击,常德的出版物市场是健康的。
3.正确引导社会文化发展方向,加强广播影视和互联网治理。主要围绕导向正确、内容健康、设置合法、发布有序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开展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城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单位非法设置广播电视前端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正在进行整治;二是全面走访调查汽车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载电视涉嫌侵权盗版行为进行查处;三是联合公安网监部门对互联网站的有害信息进行封堵,并与网站负责人签订依法经营责任书;四是联合公安局对电脑销售企业、经营网点进行检查,制止非法销售“网路共享”设备行为;五是查处两起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案件。
二、创新监管机制,打好主动仗
文化体制改革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工作线长面广,既要维护好群众的文化消费利益,又要保证文化安全,过去粗放式、单一式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改革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管理活力是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迫切需要。
1.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为使我市网吧经营有序、管理规范,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立由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网吧长效管理意见,今年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建立网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控制网吧数量、构建绿色通道、严格问责追究、抓好群防群治、实行行业自律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这是我们今后开展网吧监管的蓝本和依据。
2.人力监管和技术监管相结合。为了提高网吧监管效率,市政府今年投入200多万元,历时半年,建成了城区网吧电子监控平台。目前,监控平台覆盖市城区216家网吧,共安装监控点800多个,每个网吧场所有效监控面达90%以上。该系统可实现实时监控、存储30天录像信息、远程控制等功能。监控平台的建设,有利于文化执法部门加大对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治理好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行为,并有利于节约执法成本,缓解执法人力及装备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也能进一步促进守法经营、有序经营。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新闻舆论监督。我们加强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在本地主流媒体上宣传文化市场执法的政策法规、报道主要动态,剖析典型案例。1-10月,我局在报纸、广播、电视上稿6件,信息10 条。二是加强了与“五老”监督员的联系,发挥其调查走访,沟通情况,宣传劝导作用。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今年6月和8月,我们通过行业协会分别召开了两次网吧业主大会、一次出版、印刷复制企业业主大会,通报情况,明确要求,相互监督。同时我们还分片办点示范,按标准办理网吧示范点,让业主参观学习。四是公开接访。8月上、中旬,我们采取公开接访的形式,由局领导和执法科室负责人,分别在市长热线、广播电视新闻频道、信访局接待市民上访,解答疑问,受理举报,提供咨询,效果良好。
三、夯实监管基础,掌握主动权
我局为去年底组建完成的新单位,今年3月最终核定“三定”职责。根据主要职责、新任务、新人员的现实情况,很多工作要从基础的开始做起。
1.抓好基本队伍建设。执法队伍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执法水平的高低,甚至还直接影响执法机构形象的好坏。因此,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出建设一支“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执法队伍。首先是教育培训。学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我局将这些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学习执法纪律,还专门制定了追究办法。根据今年培训计划,特别加强了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申诉法》、《国家赔偿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执法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我局执法人员的投诉,基本上都做到了用法适当、程序正确、处理公正。其次是公开竞聘。6月份,我局根据内设机构几个月磨合情况,对各科室的职责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做到责权明晰,分工合理,既不交叉,又不留空白区域。之后,开展中层骨干竞聘上岗工作,现在科长、副科长公开竞聘全部完成,竞聘结果公示后,均无异议。第三是整合力量。文广新、扫黄打非办、公安、工商、电信、国安、消防等部门是我们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的骨干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平时加强联络沟通会议制度,遇到主要问题或开展联合行动,都是共同研究行动方案,共同解决执法中的具体问题。在今年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迎检中,开展了多次网吧联合执法行动,各部门都按时按要求出色完成任务。
2.抓好基本制度建设。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约束和规范工作程序和人员行为的工作准则,今年初,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其中有关文化市场执法的就有《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办案制度》、《文化市场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追责办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文化市场投诉奖励办法》、《重大问题集体决定议事规则》等,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从制度上保障依法合理行政;二是深入落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建立责权统一,配置科学、程序严谨、运行公正、制约有效、监督到位的运行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主持人:今年市委市政府集中开展了“公正执法年”活动那么请问贵局在落实市政府开展“公正执法年”活动指示精神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龙局长:公正执法是市政府建设满意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对于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来抓。将“建设执法主体合法、执法权限明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裁量适当、执法监督到位、过错追究严格的文化行政执法体系”作为公正执法的总体要求。具体来说,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公正执法年”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保障合理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深入落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对行政执法过错必须追究到人。
三是建立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落实《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办案制度》,以制度进一步促使本局执法人员做到行为规范、责任明确、程序法定。
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群众反应强烈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以及开展的重要执法事项,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
以案件审核程序作为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切入点,确保执法案件的质量、效率和实际效果。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坚持依法、纠正违法、追究责任。
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制度。设立本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对于人民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督查。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干部,要坚决追究到位。
四是组织社会各界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公开评议。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建立社会执法监督机制,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不断拓宽执法监督渠道。
五是确定重要岗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自觉主动接受市效能办、优化办等部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违法违纪问题的专项督察。上报本局4个执法科室负责人岗位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加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效能监察。
六是开展执法素质培训。深入开展执法培训,落实《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1年法制宣传与培训规划》。通过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考核,提高我局执法队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营造认真学法、规范执法、自觉守法的浓厚氛围,展现文化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公正的执法风貌和廉洁文明的职业素养。
主持人:市民对一些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比较快捷的回应方式有哪些?
龙局长:我们开通了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12318和我局举报电话7203978,都是24小时开通。市民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可拨打以上电话,如实名举报留有联系方式,案件查处结束后,我们会及时反馈举报人。 同时,我们安排专人每天浏览政府网站《市民留言》栏目,发现有人投诉及时查处及时回复。
主持人:近年来,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的现象屡禁不止,那么请问你们是怎样加强对网吧的管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
伍局长: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领导重视的重点,也是我们的执法难点。我们在加强网吧的监管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所有网吧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牌。二是对市局直辖区域200多家网吧实行执法人员包保责任制,将每一个网吧都包保到人,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到网吧列为包保人员的主要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巡查频度,要求执法人员日夜巡查,在学生放中学、放晚学、放假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四是组织“五老”人员监督网吧,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五是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入内,我们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接纳未成年入内的网吧给予警告,并处罚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主持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信企业对网吧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伍局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是网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网吧场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网吧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网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等等;公安机关对网吧管理职责主要有对网吧网络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对网吧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对网吧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吧管理职责主要有对网吧进行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查处无照经营的黑网吧;电信企业对网吧管理职责主要有规范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方式。
网友提问部分:
1网吧设立在选址方面有什么限制吗?
伍局长:网吧设立在选址方面有限制,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网友问:我小孩已经满16岁了,早就在外打工没有读书了,家里又没有电脑可以到网吧上网吗?
伍局长:不行,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所谓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网友问: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网吧哪些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伍局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第三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4网友问:市城区游商销售盗版光碟由谁负责查处?
张局长: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查处游商的职责已下放到区、县(市),具体到市城区,武陵、鼎城的分别由各自的执法大队查处,常德经开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由我局查处。
5网友问:计算机销售维护公司为客户安装盗版的操作系统或软件违法吗?
张局长:当然违法,计算机销售维护公司构成了侵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8条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可可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进行处罚。
6 网友问: 电视台药品广告播得太多,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夏局长:广播电视媒体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审查不严,违规播放的药品广告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八条 :“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下列内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第九条 :“禁止播出下列广播电视广告: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违法违规广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对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求广播电视媒体要认真自查自纠,清理药品广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会同工商、卫生、药监、中医药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药品电视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医疗、药品广告播放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将责令其立即整改。
7网友问:有些乡镇的私人老板建电视塔,办电视台,是否合法?
夏局长:未经审批擅自私建电视塔,办电视台是严重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行为,《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已设立的必须立即拆除。今年上半年,我局曾接到举报:安乡县安裕乡有人私办电视台,我局已责成安乡县文化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了查办。我局欢迎社会各界对私建电视台的行为进行举报。